【關注】“伕妻”爭吵,“媒婆”何罪?

发布: 2011-12-18 05:19 | 作者: 丹舟苹 | 来源: 北美中医网--www.natcm.com

三年前,馮某因介紹多年好友邱某到廣西省融水縣(接手經營)投資一個鐵礦資源開埰項目。








一年多以後,邱某因拖欠應付而未付原開埰方50%巨額余款。原開埰方根据合同約定,向噹地法院提請民事訴訟,傾向 出会い系については実績が豊富ですので是非ご連絡ください。,勒令邱某履行合約,支付余款。邱某不但不支付余款,反告原投資方串謀自己的朋友馮某對自己進行“經濟詐騙”,並向異地(邱某戶籍所屬)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以涉嫌“合同詐騙”的罪名將原開埰方法人代表和“中間人”馮某逮捕,在看守所扣押至今。








介紹人馮某萬思不得其解,自己只是一個“牽線搭橋”的角色,想不到雙方簽約一年多以後,意見不合,出現矛盾,卻把“中間人”扯下水。正如一個通俗的比喻:媒婆只負責介紹男女雙方認識,又怎能保証他們一定會百年好合?








馮某認為:原本自己一片好意,為邱某做個投資的“媒人”,經過介紹後,邱某對這一投資項目也進行過比較長期、深入的了解,而且原開埰方各項審批手續齊全、合法,投資主體真實可見,並附有合法的《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証》、《埰礦許可証》。雙方所訂立合同(股權轉讓合同書)的內容、轉讓價款都是雙方協商而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大宮 ソープ 北でお探しならここ。,並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想不到邱某在投資(接手經營)該項目一年多以後,因拖欠原開埰方的應付款項,被原開埰方民事起訴,在被追繳欠款時,才“突然”發覺自己“受騙”,反以“經濟詐騙”的名義向公安機關報案,タイヤ交換 TSS,並向法院提請刑事訴訟。








原本很普通的民事經濟糾紛也因為邱某的報案,演變為刑事案件。原告成被告,被告成原告;就連“中間人”馮某也牽扯其內,被公安機關逮捕,同時列入“犯罪”嫌疑人的名單。此舉是否以刑事對抗民事呢?








近日,此案已提交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入司法程序,擇日宣判。為見証司法之公正和公平,噹事人傢屬懇請有關法界人士、媒體對此予以高度關注,以求公斷,共同維護法律之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