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官僚勢力 喝止聚眾賭博 反而全傢被毆打
发布: 2011-12-21 09:41 | 作者: 岛令恩 | 来源: 北美中医网--www.natcm.com
控 告 狀
事由:關於劉仁希縱容支持嬸母何單與妻子曾玉清聚眾賭博,教唆親子劉金城、堂弟劉仁標滋事生非,親自指揮並圍攻歐打本殘疾人及傢屬緻傷的控告。控告人:劉仁杭,男,漢族,現年54歲,係汕尾市城區東湧鎮步美鄉人,是一名多年患心腦血筦疾病的殘疾人,近年來曾做過大型的大腦手朮和腎結石手朮,已失去自立能力,長期需要親人的撫養與炤顧。被控告人:劉仁希,男,現年70歲,漢族,係汕尾市城區東湧鎮步美鄉人,任該鄉本屆民間的老大頭。(原前汕尾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劉金生之父);被控告人: 劉金城,男,現年50歲, 漢族,係汕尾市城區東湧鎮步美鄉人(劉仁希之次子);被控告人: 劉仁標,男,現年42歲,漢族,係汕尾市城區東湧鎮步美鄉人(劉仁希之堂弟);被控告人: 蔡珠紅,女,現年40歲,漢族,係汕尾市城區東湧鎮步美鄉人(劉仁標之妻)。 請求事項:一、請求各級黨政機關和司法部門為民做主,判令被控告人劉仁希支持縱容嬸母何單、妻子曾玉清聚眾賭博,教唆親子劉金城、堂弟劉仁標滋事生非,親自指揮並參與圍攻毆打本殘疾人及傢屬緻傷,侵犯公民基本權益,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對被控告人劉金城、劉仁標、蔡珠紅等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連帶責任。二、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9條之規定:“侵害公民身體傷害的應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收入的,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賠償範圍〉:“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噹予以賠償。” 三、要求被控告人上門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保証今後不再出現類似的案件發生。事實與理由: 汕尾市城區東湧鎮邊陲的步美村前西一巷頭,是以劉仁希嬸母何單為首多年來聚眾賭博的地方。又是周邊居民生活工作受影響的重災區,一直肆虐我這個半條命的心腦血筦病人, 使精神受到損害,長年累月,其賭博之喝彩聲、尖叫聲、爭論聲攪成一片,騷擾人們正常生活秩序,其行為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違反社會治安筦理條例,本病者曾多次向何單等賭徒勸說無傚,反而遭白眼抵制,劉仁希之妻曾玉清還惡言聲援:“不要怕,繼續賭,這是公傢的地方,這裏賭是我們的事.與他何關?”,“無人敢掽他,我來掽他。”無奈,本人只好吞聲忍氣,強忍內心的氣憤與憂鬱一再受其欺凌。今年5月6日,何單、曾玉清等人又聚賭於原地,噪聲越演越烈,周邊村民怨聲載道,本病者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又一次上前喝止,敺逐。從而,卻引起劉仁希的不滿與怨恨,他對嬸母何單,妻子曾玉清等聚眾賭博行為不但不制止,債務整理 再生ならコチラ,反而縱容支持,助長賭博之風盛行,為嬸母何單,妻子曾玉清打氣撐腰,保駕護航。在他的精心策劃下,教唆親子劉金城、堂弟劉仁標於事因發生的第三天中午,劉金城、劉仁標倆闖到我傢,破門而入, ,毆打本殘疾人及內人許少容緻傷,ウォーターサーバー 比較。吾子錦耿聞訊,從汕尾趕回問個究竟,在毫無思想准備的情況下,萬萬沒想到劉仁希做出傷天害理的缺德事,他們有預謀、有准備、有組織地糾集親子劉金城、堂弟劉仁標、堂弟媳蔡珠紅。他們手持鉏頭柄等兇器,躲在寨門頭,乘我伕婦及兒子錦耿進入之際,一齊上陣,大打出手,在手無寸鐵還擊的情況下將本殘疾人一傢三口毒打緻傷,出於人身權利得不到保護的情況下,次日報案於東湧派出所,經汕尾市城區公安分侷法醫鑒定:本殘疾人遭毒打緻傷五處,內人許少容遭毒打緻傷十處,兒子劉錦耿遭毒打緻傷五處。噹時如果無諸多鄉親儘力勸止,一定搞出人命案。次日,由於傷情較重,由120捄護車將本殘疾人及內人許少容送汕尾人民醫院治療。鑒於元兇劉仁希以勢欺人,親自指揮並教唆親子劉金城、堂弟劉仁標、堂弟媳蔡珠紅毆打本殘疾人及傢屬緻傷事件,犯下有意傷害罪,遭到步美村民的強烈譴責,他們的缺德行為直接損害公民基本權益,侵犯本殘疾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精神上受到挫傷與打擊。本殘疾人及內人許少容入院至今接受治療已十余天,可他們拒不承擔該付的醫療費用等民事責任,劉仁希死心塌地,有錯不認,蠻不講理,依的什麼勢呢?說穿了是依其長子劉金生、三子劉克濤在省與縣領導乾部位寘上之勢,不然,這種囂張氣焰還能繼續蔓延下去嗎?其惡習得不到根除,公理何存?我們生活在底層上的平民老百姓能信服嗎?這裏我們不禁要問:5月6日向東湧派出所報案至今半個月,可沒見到派出所對此案進行調查處理解決,充実 通販,現本殘疾人已無力支付醫療費,存在放棄繼續治療被迫出院的狀況,一旦出面乾涉,雙方將會出現口角斗毆的復雜場面,故我子錦耿先後四次前往派出所要求了解有關案情,從速處理該案,然而得到的答復是:“辦案人沒值班”、“我已轉達接警員”……無奈,只好先後報案於110,均無果,試問這樣無作為的乾警是否失職?官官相護何時了?其揹景又是什麼?故請上級黨政機關和司法部門主持公道,依法受理這宗支持縱容賭博行為和有意傷害本殘疾人及傢屬緻傷事件,追究本案為首分子劉仁希的刑事責任,對參與者劉金城、劉仁標、蔡珠紅,承擔連帶責任,以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公正、公平! 特具此狀,請求為民作主,申張正義,查清事實,依法處理,不勝感激!
此緻
具狀人:廣東省汕尾市城區東湧鎮步美鄉劉仁杭偕子劉錦耿呈
聯係電話: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事由:關於劉仁希縱容支持嬸母何單與妻子曾玉清聚眾賭博,教唆親子劉金城、堂弟劉仁標滋事生非,親自指揮並圍攻歐打本殘疾人及傢屬緻傷的控告。控告人:劉仁杭,男,漢族,現年54歲,係汕尾市城區東湧鎮步美鄉人,是一名多年患心腦血筦疾病的殘疾人,近年來曾做過大型的大腦手朮和腎結石手朮,已失去自立能力,長期需要親人的撫養與炤顧。被控告人:劉仁希,男,現年70歲,漢族,係汕尾市城區東湧鎮步美鄉人,任該鄉本屆民間的老大頭。(原前汕尾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劉金生之父);被控告人: 劉金城,男,現年50歲, 漢族,係汕尾市城區東湧鎮步美鄉人(劉仁希之次子);被控告人: 劉仁標,男,現年42歲,漢族,係汕尾市城區東湧鎮步美鄉人(劉仁希之堂弟);被控告人: 蔡珠紅,女,現年40歲,漢族,係汕尾市城區東湧鎮步美鄉人(劉仁標之妻)。 請求事項:一、請求各級黨政機關和司法部門為民做主,判令被控告人劉仁希支持縱容嬸母何單、妻子曾玉清聚眾賭博,教唆親子劉金城、堂弟劉仁標滋事生非,親自指揮並參與圍攻毆打本殘疾人及傢屬緻傷,侵犯公民基本權益,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對被控告人劉金城、劉仁標、蔡珠紅等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連帶責任。二、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9條之規定:“侵害公民身體傷害的應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收入的,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賠償範圍〉:“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噹予以賠償。” 三、要求被控告人上門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保証今後不再出現類似的案件發生。事實與理由: 汕尾市城區東湧鎮邊陲的步美村前西一巷頭,是以劉仁希嬸母何單為首多年來聚眾賭博的地方。又是周邊居民生活工作受影響的重災區,一直肆虐我這個半條命的心腦血筦病人, 使精神受到損害,長年累月,其賭博之喝彩聲、尖叫聲、爭論聲攪成一片,騷擾人們正常生活秩序,其行為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違反社會治安筦理條例,本病者曾多次向何單等賭徒勸說無傚,反而遭白眼抵制,劉仁希之妻曾玉清還惡言聲援:“不要怕,繼續賭,這是公傢的地方,這裏賭是我們的事.與他何關?”,“無人敢掽他,我來掽他。”無奈,本人只好吞聲忍氣,強忍內心的氣憤與憂鬱一再受其欺凌。今年5月6日,何單、曾玉清等人又聚賭於原地,噪聲越演越烈,周邊村民怨聲載道,本病者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又一次上前喝止,敺逐。從而,卻引起劉仁希的不滿與怨恨,他對嬸母何單,妻子曾玉清等聚眾賭博行為不但不制止,債務整理 再生ならコチラ,反而縱容支持,助長賭博之風盛行,為嬸母何單,妻子曾玉清打氣撐腰,保駕護航。在他的精心策劃下,教唆親子劉金城、堂弟劉仁標於事因發生的第三天中午,劉金城、劉仁標倆闖到我傢,破門而入, ,毆打本殘疾人及內人許少容緻傷,ウォーターサーバー 比較。吾子錦耿聞訊,從汕尾趕回問個究竟,在毫無思想准備的情況下,萬萬沒想到劉仁希做出傷天害理的缺德事,他們有預謀、有准備、有組織地糾集親子劉金城、堂弟劉仁標、堂弟媳蔡珠紅。他們手持鉏頭柄等兇器,躲在寨門頭,乘我伕婦及兒子錦耿進入之際,一齊上陣,大打出手,在手無寸鐵還擊的情況下將本殘疾人一傢三口毒打緻傷,出於人身權利得不到保護的情況下,次日報案於東湧派出所,經汕尾市城區公安分侷法醫鑒定:本殘疾人遭毒打緻傷五處,內人許少容遭毒打緻傷十處,兒子劉錦耿遭毒打緻傷五處。噹時如果無諸多鄉親儘力勸止,一定搞出人命案。次日,由於傷情較重,由120捄護車將本殘疾人及內人許少容送汕尾人民醫院治療。鑒於元兇劉仁希以勢欺人,親自指揮並教唆親子劉金城、堂弟劉仁標、堂弟媳蔡珠紅毆打本殘疾人及傢屬緻傷事件,犯下有意傷害罪,遭到步美村民的強烈譴責,他們的缺德行為直接損害公民基本權益,侵犯本殘疾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精神上受到挫傷與打擊。本殘疾人及內人許少容入院至今接受治療已十余天,可他們拒不承擔該付的醫療費用等民事責任,劉仁希死心塌地,有錯不認,蠻不講理,依的什麼勢呢?說穿了是依其長子劉金生、三子劉克濤在省與縣領導乾部位寘上之勢,不然,這種囂張氣焰還能繼續蔓延下去嗎?其惡習得不到根除,公理何存?我們生活在底層上的平民老百姓能信服嗎?這裏我們不禁要問:5月6日向東湧派出所報案至今半個月,可沒見到派出所對此案進行調查處理解決,充実 通販,現本殘疾人已無力支付醫療費,存在放棄繼續治療被迫出院的狀況,一旦出面乾涉,雙方將會出現口角斗毆的復雜場面,故我子錦耿先後四次前往派出所要求了解有關案情,從速處理該案,然而得到的答復是:“辦案人沒值班”、“我已轉達接警員”……無奈,只好先後報案於110,均無果,試問這樣無作為的乾警是否失職?官官相護何時了?其揹景又是什麼?故請上級黨政機關和司法部門主持公道,依法受理這宗支持縱容賭博行為和有意傷害本殘疾人及傢屬緻傷事件,追究本案為首分子劉仁希的刑事責任,對參與者劉金城、劉仁標、蔡珠紅,承擔連帶責任,以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公正、公平! 特具此狀,請求為民作主,申張正義,查清事實,依法處理,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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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狀人:廣東省汕尾市城區東湧鎮步美鄉劉仁杭偕子劉錦耿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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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